2021年10月8日下午,校纪委在行政南楼212会议室牵头召开南京大学监督协同(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鸿健主持,党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焦瑞华宣读了《关于建立健全南京大学监督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分别就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作配合、线索移交工作制度等文件相关内容作了细化解读。
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作为发言代表介绍了本单位职能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监督协同工作进行了研讨。
刘鸿健同志指出,党和国家层面一直在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今年5月,杨晓渡同志在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座谈会上提出,要推动中管高校内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各类监督协同此前就存在于我们的工作实践中,学校党委正式就建立健全南京大学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发文,是为了从思想认识层面进一步增强各部门的意识,从制度机制层面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关系。建立健全南京大学监督协同工作机制,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通过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作配合、线索移交的整体联动,形成监督合力。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