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全天,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在仙林校区举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方式,轮流领学、逐章逐条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部分简称《条例》),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校党委书记谭铁牛主持会议并做重点发言及总结讲话。校长、校党委副书记谈哲敏出席会议并做重点发言。
谭铁牛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条例》总则做重点发言。他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总则部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严的基调,强化系统观念,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他从五方面深入阐释了新修订的《条例》总则,并对总则的5章48条逐条逐句做关键解读。他强调,新修订的《条例》总则部分,丰富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坚持从严要求;完善纪法衔接条例;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谈哲敏围绕《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做重点发言。他强调,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强调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谈哲敏指出,新修订的《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做出处分规定,并对28条逐条做了重点解读。
校党委常务副书记杨忠,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南京大学监察专员刘鸿健,校党委副书记、学校办公室主任陈云松分别围绕《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做重点发言,对《条例》内容逐条进行关键解读。
校领导邹亚军、郑海荣、王振林、陆延青、陆现彩、周济林、索文斌、李斌、丁爱军等结合贯彻落实南京大学“奋进行动”和分管领域工作,就学习贯彻《条例》发言交流或提交书面发言。
谭铁牛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读书班中,同志们准备充分、学习深入、内容务实,为我校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的各项要求走深走实、落实落细提供了借鉴。谭铁牛指出,党纪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一件大事,是南京大学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谭铁牛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把握“学纪”这一基础,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将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印在脑海、记在心中。要在系统检视上下功夫,坚持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着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廉心守初心、以正气匡风气、以党风立民风。要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加强警示教育,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扎实结合联动,抓好学习教育与主责主业的深度融合;确保务实推进,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健康有序开展。
集中研讨前,与会人员对修订前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版本进行了逐条逐句的充分自学。
校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人员、党口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列席会议。